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一、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資訊 :
1. 113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初訓)相關課程資訊,採委外辦理,預計於今年度3月後於本處官網公告。 

2. 113年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回訓)暨政令宣導會相關課程資訊,採委外辦理,預計於今年度3月後於本處官網公告。 


二、本市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資訊(連結職業安全衛生署教育訓練網站) :


訓練單位名稱

單位資訊

服務項目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附設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17樓之1
 
電話:03-3382048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2576
 
電話:03-4275899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桃園服務處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74
 
電話:03-3385791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央東路8819樓之3
 
電話:03-4268110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桃園市勞動安全衛生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73
 
電話:03-4950120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新明路76
 
電話:03-4020638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社團法人中華勞動學會附設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463
 
電話:02-8978-1568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附設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中壢市中央西路二段3010
 
電話:03-4930034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中華民國安全衛生職能發展協會附設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族路555
 
電話:03-3355762

初訓
 
回訓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中壢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三十號十四樓之12
 
電話:03-4930034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中華電力技術人員培訓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4321
 
電話:(03)389-4657

初訓
 
回訓
 
一般6小時


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法規查詢(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 :


四、依法規必要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1、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甲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2)乙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3)丙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4)丁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2、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2)營造業乙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3)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業務主管。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 職業安全管理師。
2 職業衛生管理師。
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4、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施工安全評估人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高壓氣體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主任。

(2)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

(3)高壓氣體供應及消費作業主管。

7、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2)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3)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4)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5)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6)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7)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8)屋頂作業主管。

8、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2)鉛作業主管。

(3)四烷基鉛作業主管。

(4)缺氧作業主管。

(5)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

(6)粉塵作業主管。

(7)高壓室內作業主管。

(8)潛水作業主管。

9、具有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或吊升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2)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3)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

(4)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在20公尺以上之營建用提升機操作人員。

(5)吊籠操作人員。

10、具有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鍋爐操作人員。

(2)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3)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

(4)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

11、特殊作業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小型鍋爐操作人員。

(2)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3)吊升荷重在0.5公噸以上未滿3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等操作人員。

(4)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

(5)以乙炔熔接裝置或氣體集合裝置從事金屬之熔接、切斷或加熱作業人員。

(6)火藥爆破作業人員。

(7)胸高直徑70公分以上之伐木作業人員。

(8)機械集材運材作業人員。

(9)高壓室內作業人員。

(10)潛水作業人員。

(11)油輪清艙作業人員。

(12)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

12、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3、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之全衛生教育訓練。

14、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工作性質應接受在職教育訓練時數
(1)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每2年6小時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每2年12小時
(3)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每3年12小時
(4)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人員。每3年6小時
(5)施工安全評估人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
(6)高壓氣體作業主管、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
(7)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每3年3小時
(8)特殊作業人員。
(9)急救人員。
(10)各級管理、指揮、監督之業務主管。
(11)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成員。
(12)營造作業、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高空工作車作業、缺氧作業、局限空間作業及製造、處置或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作業之人員。
(13)前述各款以外之一般勞工。
(1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