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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高溫上看38度!提醒勞工朋友做好熱危害預防

  • 發布單位:營造業科
  •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魏光甫科長
  • 聯絡人電話:03-3323606分機799
  • 資料提供單位:勞動局

中央氣象局今(6/20)日針對10縣市發布高溫警報,包含基隆、台北、新北、桃園、彰化、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等,高溫皆達36度以上,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提醒各事業單位,勞工因工作長時間暴露於高溫環境下且不斷耗費體力工作,恐發生熱中暑、熱衰竭、熱痙攣等熱危害,為防止職業災害發生,雇主應確實做好熱危害之預防。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表示,戶外作業勞工因長時間暴露於高氣溫環境下且不斷耗費體力工作,產生大量新陳代謝熱,增加罹患熱疾病(如: 熱中暑、熱衰竭、熱痙攣…等)的風險。為預防高氣溫環境下所引起之熱疾病,勞工朋友於夏季期間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實施熱危害預防,如採取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或飲用水及食鹽水、調整作業時間、增加作業場所巡視頻率、採取勞工熱適應相關措施、實施勞工健康管理及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建立緊急通報及處理機制等相關危害預防措施。若查有違反前述情事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如未限期改善,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9條規定公告違法事業單位名稱,各事業單位務必遵守相關法令規範,避免誤觸法網。

勞工若有高血壓、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無汗症、腎臟疾病或廣泛性皮膚病者,皆屬熱危害疾病之高風險群,不宜從事具有環境熱危害之作業,為了保護勞工健康及作業安全,雇主除了應隨時注意勞工身體狀況外,也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於勞工作業前實施體格健康檢查,提早發現勞工是否有不宜從事之作業項目,另外於作業場所中,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設置合格急救人員,以備緊急救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