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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溫特報!!雇主應針對勞工採取防寒措施,確保職場安全

  • 發布單位:營造業科
  • 資料提供單位:勞動局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今(17)日發佈,受大陸冷氣團及輻射冷卻影響,各地氣溫明顯偏低,有10度以下氣溫發生的機率,17日晚至18日上午局部地區有10度以下氣溫(黃色燈號)發生的機率,其中包含桃園市,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特別呼籲雇主應主動關心及避免所僱勞工於戶外作業時失溫、腦血管收縮等風險。
天氣突然變冷容易造成血管收縮,日夜溫差太大或夜間溫度急速降低易導致心臟疾病、高血壓等急性循環系統疾病惡化、肌肉骨骼僵硬致動作遲緩,尤其於山區、沿海、其他臨水或水上等特殊工作環境,以及從事營造作業、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農業、漁業、外送作業等之戶外工作者,需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避免身體因低溫影響造成跌倒、墜落等意外,低溫期間更應注意保暖,穿戴襪子、圍巾、頭套,保持身體暖和以維持血液良好循環,適時補充熱飲或熱食,避免過度勞累,以保工作安全。
勞工於低溫環境從事戶外作業易因流汗、呼吸與消耗更多之能量而失去水分,增加失溫的風險,雇主應就下列事項,採取必要之安全與衛生措施:
一、行政管理: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於工作場所或休息室中,供給溫熱之飲用水或其他飲料、在合理可行之範圍內,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儘量安排於日夜較溫暖之時段(如接近中午)進行,必要時增加人力協助作業,並增加休息時間或頻率,並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作業勞工彼此互助、關懷,或由現場主管隨時觀察,主動瞭解是否有勞工發生身體異常狀況,如發現勞工身體狀況不適時,應先停止作業,作必要之處置,待身體狀況穩定後再繼續作業,絕不可勉力為之。

二、健康管理:依勞工身體健康狀況,在合理可行範圍內,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之時間。對於健康狀況有疑慮者,宜尋求醫師之協助,並參考醫師建議,採取適當調配措施。
三、教育訓練: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之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之危害風險。
四、自主管理:勞工應穿戴保暖衣物,保持正常生活作息,身體不適時,應即主動通知作業伙伴,暫停作業並於溫暖處稍作休息;必要時,應立即請求醫療協助,且不可於作業前及作業期間飲用含酒精性飲料,並於作業期間適時補充溫熱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