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度補助微型工程輔導計畫辦理。
二、目標:針對營造業工程實施相關之安全衛生宣導、輔導並協助改善職場環境等,保障本市企業於營造作業工作安全,提升安全衛生文化,降低職災發生率。
三、實施對象:桃園市轄內建築工程,地上10層以下鋼筋混凝土構造物及地上5層以下鋼骨構造物。
四、實施期間:113年3月1日至11月15日。
五、實施內容:由輔導員至本市微型工程(建築工程,地上10層以下鋼筋混凝土構造物及地上5層以下鋼骨構造物)實施臨場輔導並填具輔導紀錄表。
六、執行人員:本處所招募錄取之微型工程輔導員(下稱輔導員),共40名。
七、聯絡資訊:桃園市勞動檢查處(營造業科)專責人員 03-3323606#705、713、715
「桃園市政府113年度補助微型工程輔導計畫」 工安輔導團錄取名單詳如附件,
未錄取者將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