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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安心營造工程認證計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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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安心營造工程認證計畫

鑒於營造業與其它產業不同,其特色具有透過層層分包的方式以達成分工的需求,因此常造成施工介面繁雜、人員流動率快管理不易的結果,且工程施工環境隨著進度致變動幅度大,以致危害因子不易立即掌控,極易發生職業災害,為鼓勵營造廠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法定義務,並確實監督其承攬商恪遵職安法規定,桃園市推動「安心營造工程認證」,藉由良性競爭方式,激勵營造廠建立工地安全文化、推動友善及安全營造工地環境,提升勞動力發展。

實施期程:實施計畫期程如下,如有特殊情形再配合因應調整:
一、參選年度6月1日至7月15日止,申請認證收件。
二、參選年度9月30日前完成審查,確定取得認證之工程。
三、參選年度10月至11月間頒發認證標章。
安心營造工程認證標章有效期程:認證合格頒發標章後起至工程完工日止,有效期限最長2年。

實施對象:
一、公共工程類:本府機關、公立學校興辦或機關依法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或投資興辦之工程,且非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營造工程。
       A組:其契約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以上。
       B組:其契約金額未達新臺幣2億元。
二、民間工程類:非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建築工程之民間營造工程。
       C組:其契約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以上。
       D組:其契約金額未達新臺幣2億元。

計畫內容資訊:
1.安心營造工程認證實施計畫
2.附件1-安心營造工程認證實施計畫流程圖
3.附件2-安心營造工程認證申請書
4.附件3-申請標準項目表
5.附件4-安心營造工程認證書面審查評分標準
6.附件5-安心營造工程認證現地審查評分標準
7.附件6-安心營造工程認證決審評分表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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