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依《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如職場霸凌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與最高負責人職務相當,可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訴,勞動局將依法受理並調查,申訴書及相關表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