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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服務-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雇主沒有在8小時內通報檢查單位會有處分嗎?(0906-20090603-00005)

  • 發布單位:勞動檢查處
  • 資料提供單位:勞動局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雇主若沒有在8小時內通報檢查機構,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緩。